用金融管理学角度分析欧超联赛的合理性

笔者认为美国当前对四大联盟的运作模式是最成熟的现在企业管理制度,足球作为体育产业里最大的子产业,只有用最好的管理制度才能把蛋糕做大。

而为什么说四大联盟运作模式好,因为它权责清晰,产权分明。以大家熟悉的美职篮为例,球员是联盟的劳动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成立工会,以资方即竞争又合作,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同事与资方共赢。球队老板作为球队的投资者,也是联盟最大的最资方,应该作为联盟的投资方成立类似于股东大会的权利机构,制度联盟章程,共同决定对联盟大政方针,同时联盟大会聘请职业经理人作为总裁,管理联盟日常事务,联盟大会决定总裁人选,以盈利考核总裁。总是我们日常最熟悉的企业管理制度了。

反观来看欧足联,我们把欧冠联赛看做一个企业,首先分析这个企业的所有者是谁,类比美职篮,应该是参与这个联赛俱乐部的资方,资方出资把联赛做大,应该有权利决定这个联赛的事务,那这个企业的权利机构应该是俱乐部的资方组成的大会,但现在是欧足联,这些俱乐部老板出钱出力,反而不能参与公司决策,不能决定利润分配方式,不能决定企业组成方式,所以俱乐部的资方不是欧冠联赛所有者,只是劳动者,那么俱乐部就应该组成工会,对抗资方。那么资方到底是谁呢?是欧足联吗?是欧足联出资欧冠联赛吗,第一眼看上去像,但我们知道现在企业会计里,能帮助企业盈利的叫资产,帮欧冠联赛盈利最大的资产是俱乐部的球员,但球员属于俱乐部,不属于欧冠联赛,所以如果欧足联是资方,那么欧冠联赛就是这个世界最大的空壳公司,用别人的资产再给自己捞好处,由此可以出结论欧冠联赛要么是个没有用企业制度管理的协会,要么就是个产权根本搞不明白的公司,但协会绝对不是实以盈利为目的的。而且从总裁人选也不符合公司制度,按说总裁应该是权利机构投票选举,欧冠联赛的总裁应该是权利机构选举产生,但现在感觉欧足联主席就是最大的话事人,他是欧足联下属成员单位,总不能说下属各个协会是欧冠联赛股东吧,欧足联主席应该像谁负责?各个成员单位还是俱乐部股东?经营不善应该谁来罢免他?都不清楚?所以欧冠联赛也是权责不明。

欧洲作为世界上足球事业发展最好的地方,现在完全不是按照企业制度在运作,搞不清出资人,俱乐部股东也搞不清楚权利,球员也没办法成立工会,因为不知道应该对抗谁,没有把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首要目标,那么它未来吸引资金能力是有限的,不会有那么多人那么愿意自己花钱了啥都不能决定。

欧超联赛算是有些人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对于足球世界用成熟体育模式的一次改组,这一点上是值得肯定的,虽然他有成员单位不能降级的等等毛病,但这是技术层面的事情,可以通过开立成员大会修改章程来改变,这比改变制度要简单的多,只有先建立好的制度和约束机制,才能限制人的贪婪,很遗憾,欧洲足球因为英国人的自私,德国人的冷静,法国人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谁,意大利西班牙太穷又错过了一次规模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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